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:小馬宋,作者:小馬宋(小馬宋營銷咨詢創始人),題圖來自:虎嗅(孔雯青拍攝)
1. Labubu不像玲娜貝兒,它并不是一出生就火了。
2015年,泡泡瑪特的簽約藝術家——香港設計師龍家升就創作了Labubu的形象。雖然它過去也在泡泡瑪特創下過一些銷售紀錄,但并沒有像今天這樣爆火。
2. 所謂潮流,并不是一種人類天生的審美傾向(比如嬰兒的大眼睛嘟嘟臉是普遍受喜愛的長相),而是由少數占據“潮流”制高點的階層或者人群引領的。
3. 許多年前法國人帕特里斯把飛躍鞋引入法國,飛躍這個被國內消費者視為老舊丑的品牌,因為它在法國突然流行,在國內又成為一種潮流。
因為法國巴黎是時尚潮流高地。
根據塔爾德的《模仿律》,模仿通常是從低向高模仿,所以法國的潮流元素,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,流向了飛躍的原產地中國。
4. 引爆Labubu的最后一槍,是全球當紅的樂隊BLACKPINK的成員Lisa,然后全球對Labubu的熱情被點燃。Lisa應該就是那個點燃Labubu熱潮的key people,后來的貝克漢姆等各界明星,則是助推的接力棒。
5. 所以Labubu的爆火只能事后總結,但無法預測。我們只能押概率大小,而不能拍胸脯,某些IP的爆火,確實極具偶然性。
6. 泡泡瑪特對IP的運營努力也不能被忽視,不同主題系列,名人效應,黃牛黨,拍賣會,聯名,公關報道等等,都為它的爆火且持續貢獻了力量,但我們依然不能提前預測它是否可以形成全球級的爆火。
7. 即使今天Labubu火成如此,我們依然不能確認,它究竟能不能持續火,以及火多久,因為過去有過太多速生速朽的案例了。想一想,冬奧會期間我們有多想要一個冰墩墩,而你今天還想要嗎?
但是一個東西爆火的時候,幾乎不會有人會懷疑,它可能會很快過氣。當年的阿里如日中天,有誰能想到拼多多會挑戰它?微博爆紅的時候,我們無法想象誰會替代微博。
8. 它當然也有可能成為像米老鼠這么經典的IP,持續100多年還長盛不衰,但成為米老鼠這種超級IP太難了。因為不僅要維護它的熱度,迪士尼還要去維護米老鼠的版權,一旦版權過期成為公共資源,那就沒有獨占性稀缺性了。
(迪士尼為了保留米老鼠的版權,不斷游說美國政府,才讓米老鼠的版權保留在迪士尼長達100多年,直到2023年最早的一個米老鼠形象版權才過期。但在中國幾乎沒有這種先例。)
一個隨便就可以擁有的東西,即使它再有用,都不會被重視。比如,空氣。
9. 即使是全民流行的東西,商家為了滿足特殊階層的需要,也會刻意通過各種手段劃分出階層。比如拍賣出100多萬的早期Labubu產品,比如一些高級限量款,在消費社會中只有少數人擁有的商品,才會被精英或者更高的階層視為“階層”的象征。
所以就算是同樣的IP商品,也是會分階層的。
10. 有些IP是少數圈子成員為了顯示自己的特立獨行而標榜的符號,這些形象本身就是象征性符號,為擁躉們貼上標簽。這些特殊標簽早期會成為“外人”模仿的對象,于是這些標簽會被泛化,成為大眾流行。
然后,這些展示小眾和獨特的符號意義就消失了,早期這些人群會奔向另一個更小眾的IP。
歷史往往如此循環。
11. 泡泡瑪特的股票也成為近幾年港股中的傳奇,我們看最近三年的股價走勢,幾乎是一條完美的飛機起跑線。
早期購買泡泡瑪特股票的人,如果能拿得住,那應該賺到10倍以上。但是,我相信90%的人是拿不住的。
泡泡瑪特是個好公司,但我并沒有建議你買股票的意思,我覺得它估值太高了,好公司和好股票可是兩個概念。
12. 前幾天,我跟我們公司的創意合伙人王洋聊天,我才知道他和他太太早在七八年前就開始買Labubu,家里囤了快要放不下的潮玩。
我說你應該趁它現在爆火,趕緊在閑魚上出售吧。
如果僅僅是商業思考,它跟純粹喜歡這個東西是兩回事,《貨殖列傳》中講過一句話:貴出如糞土,賤取如珠玉。
就是說在一個東西高價的時候,你要賣掉,就像糞土一樣丟棄;在一個東西低估的時候,你要像寶貝一樣趕緊買過來。
13. 沒了。你也可以留言聊聊你的看法來交流。
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:小馬宋,作者:小馬宋(小馬宋營銷咨詢創始人)